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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先秦法家在与儒家“礼治”的争论中提出“法治”思想,并与战国时期富国强兵的国家策略结合,变法图存的“法治”实践此起彼伏。其中最为成功的是秦国的商鞅变法,秦国由此迅速崛起并最终吞并六国,建立起统一的封建国家。秦帝国的建立是“法治”思想和实践的里程碑,大秦将集权专制和“法治”相互糅合,将法家重刑思想发展到极端,走向了崇尚暴力和滥刑滥杀的野蛮恐怖境地,导致天下怨叛,秦王朝二世而亡,君权至上最终将法治引向了集权专制的死胡同。  相似文献   
2.
环境物权作为一项新的物权类型,是适应当今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要求和绿色经济发展实际的一种法制创新,也适应了生态文明建设的现实需要。本文将从环境物权的内容、权利本质两方面进行物权理论与法理学上的论述,同时论证环境物权与环境权以及传统物权的关系,为环境物权作为一项独立的权利而存在提供理论参考。  相似文献   
3.
浅谈当代中国的法学教育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王祎敏  重九 《社科纵横》2005,20(1):73-74
依法治国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中国富民强国的必然选择。法学教育作为传播和交流治国之道的科学活动 ,承担着法治建设中的神圣历史使命和时代任务 ,成为中国成功实现依法治国的决定性因素。实现“依法治国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关键之一在于司法改革 ,而与司法改革相配套的条件之一便是法学教育的改革。我们的选择应当是基于中国本身的法律 ,形成真正充实、统一的法学教育。  相似文献   
4.
城乡社会保障统筹一体化是破解我国社会治理二元体制障碍的关键。如何实现城乡社会保障统筹一体化,是一道现实难题。依据我国城乡经济社会条件,城乡社会保障统筹一体化只能是保持城乡社会保障差距在合理限度内的有限统筹一体化,是城乡社会保障统筹模式、体系结构、功能、区域和发展的一体化,而不应是所有社会保障项目条件一体化、"保基本"标准一体化,更不是平均化。要进一步明确我国社会保障发展战略,确保社会公平正义制度的有效落实,实现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促进城乡居民在社会保障分配上的基本平衡。  相似文献   
5.
扶贫范式是国家治理贫困地区的主要模式,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先进扶贫范式是将我国传统扶贫范式进一步转化的重要途径。西部地区只有结合本地区实际发展状况,才能确保现阶段的扶贫范式发挥实质作用。  相似文献   
6.
7.
我国的人民监督员制度是由检察系统高层倡导并在系统内部强力推行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制度的实施成效显著,但也存在深层次改革动力不足、群众基础薄弱,以及制度运行过程出现问题等瑕疵。可以从推进制度法制化,赋予监督组织一定的法律地位,监督人员的选任更加合理,监督过程更加开放和提升监督意见的刚性效力等方面予以完善,使这一制度真正成为具有中国特色的检察制度创新的重要成果。  相似文献   
8.
《社科纵横》2019,(8):49-53
"一带一路"是我国改革开放的新道路,前四十年的改革开放是"引进来",今后的改革开放是"走出去",这条崭新的道路是经济与融合之路,团结与平等之路,共赢与繁荣之路,物质与精神结合的文明之路。"一带一路"战略的实现,离不开现有法律制度的保障,但更需要与时俱进地对新问题提供法律解决办法,甘肃省作为"一带一路"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积极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对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有所预见,并做好法律上的保障措施。  相似文献   
9.
我国刑法典第89条第2款将追诉时效中断的事由规定为“又犯罪”,对于此项立法模式,理论界有不同的认识但关注较少,虽提出了不同的建议,但并未触及问题的根本。通过“又犯罪”这一时效中断事由的剖析和检讨发现,“又犯罪”作为追诉时效中断事由,折射出理论上的误区和立法中的悖论,不可避免地遭遇实践困窘。将“又犯罪”修改为“又犯同种罪”,方为解决问题的根本出路所在。  相似文献   
10.
随着我国生态法治建设进程坚定推进,通过法律约束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已被社会各界广泛地认同与遵守.特别是在《民法典》时代到来后,我国《民法典》以专章形式确立的"污染环境和生态破坏责任"切实为各类生态侵权案件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然而,落实到生态法语境下各类具体案件中,尤其是生态损害案件的责任承担形式之具体问题中,传统的民事侵权责任形式往往难以取得好的实践效果.这种现象是因为生态损害案件中存在遭到损害的生态环境已经遭到了不可逆的修复或者修复成本过巨不具经济效益,进而导致以"恢复原状""支付对价"等为代表的传统民事侵权责任形式难以适用或适用效益较差的现实困境.我国司法实务界在2012年探索出的异地修复是一种新型的生态侵权责任形式,其内涵在于着眼于整体生态系统层面的"恢复原状"的价值取向以期实现环境侵权责任的具体承担.其优势在于可以较好地解决传统民事侵权责任形式在生态侵权案件中遇到的显失实操性的困境.故而对异地修复的合法性进行探讨是一种有益于司法实践和学理研究的工作,有助于确立异地修复成为环境侵权责任形式的一种常用形态、取得更好的生态效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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